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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類別:公告
公告時間:2017-11-02 14:58:39
![]() <重要公告>國立臺灣大學藥學專業學院業江美玉清寒獎學金(截止日期:106年12月1日下班前)
國立臺灣大學藥學專業學院業江美玉清寒獎學金辦法
主旨:國立臺灣大學藥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第14屆業江美玉校友,為獎勵本系清寒學生順利完成學業,鼓勵勤學向上精神,設置「國立臺灣大學藥學專業學院業江美玉清寒獎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學金)。 對象:本系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在學學生。 名額:每學年2名。 金額: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 申請資格:申請者上一學年之學業成績無一科不及格,且無懲處紀錄者※。 ※說明:103學年度(含)之前為操行成績A(含)以上。 繳交資料: (紙 本)申請書1份,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獎懲紀錄證明書(含獎懲事由)1份及清寒證明資料正本1分。 (電子檔)申請書請郵寄至 yichien@ntu.edu.tw,並請於信件主旨寫"申請業江美玉清寒獎學金獎學金_姓名" <注意> 1. 申請截止日期及繳交地點:請於12月1日(五)下班前,送至水森館211室 陳怡倩助教。 2. 申請書內之欄位"審查意見",請同學與導師/指導教授會談後,請導師/指導教授填寫審查意見並簽名。 3. 相關申請注意及附件說明,請查閱申請書第二頁,謝謝。 4. 獲獎同學收到通知後請準備個人郵局存簿影本1份及個人私章至指定地點辦理後續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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