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辦公告
大學部
研究所
國外學生
海外學習
系務會議及委員會
環安衛事項
其他
常用表格
Q & A
國立臺灣大學   |    臺大醫學院
藥學專業學院   |    臨床藥學研究所
藥物研究中心   |    創新藥物研究中心
臺大醫院藥劑部   |    分子醫藥學程
中草藥學程   |    中華景康藥學基金會
臺灣藥學會   |    臺灣臨床藥學會
臺大藥學校友會   |    北美校友會
貴儀預約系統   |    楓城新聞   |    AASP
教室預約系統   |    行事曆   |    系徽下載
醫學院修繕管理系統   |   CRPD資訊網
永續捐款   |   臺大藥園

版權所有 © 2014 臺大藥學專業學院
100025 台北市林森南路33號
電話 : (02)3366-8750~4 (共五線)
傳真 : (02)2391-9098
網頁負責人: 許瑭益
聯絡電話 : (02)33668743
更新日期 : 2024 / 04 / 24
交通資訊 | 隱私權及資訊安全政策
系務會議及委員會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藥學系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
87.06.16八十六學年度第十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87.12.21醫學院八十七學年度第三次院務規劃委員會修正通過
88.01.08醫學院八十七學年度第五次院務會議通過
88.02.02本校第2091次行政會議通過
90.02.22八十九學年度第五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90.04.13醫學院八十九學年度第七次院務會議通過
90.05.01本校第2193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藥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辦理教師之評審,依本校各系所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第八條之規定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系教師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由本系全體專 任 教授及副教授組成,其成員不得少於五名,人數不足五名時,應請院長協助聘請與本系相關專長教師組成,其組成辦法由院務會議訂定。
第三條: 本會由本系主任擔任召集人,並為會議主席。主席不克出席時,由職務代理人代理之。
第四條: 本會職掌為審查教師或研究人員之新聘、改聘、升等、續聘、不續聘、停聘、解聘、教師延長服務、出國進修、教授休假研究暨依法令由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之事項。
第五條: 本系之教師評審應包括教學、研究及服務三項,其評審作業要點依本院相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本會應有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始得決議。但解聘、停聘、不續聘、教師延長服務之裁決需經全體委員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會委員應迴避審查或討論與自身相關事項;副教授級委員應迴避審查或討論升等教授相關事項。

本會議通過之事項,應由召集人附具相關資料送院複審。
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暨本院院務會議通過後並報校核備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學術活動
畢業生就業與進修
新生報到相關說明
臨床藥學指導專家
大學部特色課程
國際交流活動
大學部系學會
藥學院相關環安衛公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