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臺灣大學藥學專業學院發展永續基金
【建立臨床質譜與核磁共振結構鑑定核心設施平台】服務及儀器使用費
經費補助辦法
|
|
2023.02.05 平台會議通過
2023.06.21 平台會議修正通過
2025.01.08 平台會議修正通過
|
下載補助申請表_114年度 | |
|
一、
| 臺大藥學專業學院發展永續基金-建立臨床質譜與核磁共振結構鑑定核心設施平台(以下簡稱本平台),為支持藥學專業學院(以下簡稱本院)教師之研究發展,提供臺大藥物研究中心服務及儀器使用費補助,以提升本院之研究能量與永續發展。 |
二、
| 申請資格: 申請人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 |
需為臺大藥學專業學院專任教師,副教授(含)以下之教師優先。 |
2. |
當年度以主持人獲校內外補助之研究經費總額未達120萬元者為優先。 |
|
三、
| 申請文件:
1. |
國立臺灣大學藥學專業學院發展永續基金補助服務及儀器使用費經費補助申請書。 |
2. |
當年度計畫核定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 |
|
四、
| 審查及補助:
1. |
由本平台邀請委員進行審查,審查通過之申請案將由審查委員決定分配經費之優先次序。每年申請案補助總額上限依本平台經費調整。 |
2. |
核定補助者,以臺大藥物研究中心服務及儀器使用費補助,每位教師每年至多補助新台幣10萬元為原則,符合資格者得逐年申請。 |
|
五、
| 申請方式:
每年2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接受申請,當年度經費如已用罄,則提早結束申請。申請者請繳交申請書及相關文件(紙本及電子檔)至藥學專業學院(水森館)418室鄧竹君小姐(ntudrc214@gmail.com,電話:33668766)。 |
六、
|
經費支用規定:
1. |
經費核定後,請依據申請項目,並按實際貴儀使用費核實報支。 |
2. |
為避免臺大藥物研究中心服務及儀器排程滿載,無法於經費核銷期限內報支,請儘早預約服務,並確認是否能於核銷期限前開立收據。 |
3. |
本補助經費限於當年度10月31日以前完成經費核銷,屆時未使用之餘額將統一收回。 |
|
七、
|
申請通過者於未來研究成果發表時,請於致謝中加上以下文字:
We gratefully acknowledge the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NTU) School of Pharmacy Endowment Fund in support of the Platform for Clinical Mass Spectrometry and NMR Structure Elucidation.
|
八、
|
本辦法經本平台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
|
下載並填寫申請書: 繳交申請資料紙本 & PDF電子檔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