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97年臨床藥學專業研修人員甄試簡章
一、
修業年限:2年。
二、
研修方向及項目:
配合97年度臺大臨床藥學研究所及附設醫院藥劑部發展重點,將主要進行腫瘤病房臨床藥事服務的建置及開刀房附設藥局(OR Pharmacy)的建置兩部份。研修項目包括參與臨床藥學研究、臨床藥事服務、臨床藥學研究所及藥學系臨床教學及實習和藥劑部提昇服務、教學、研究之計畫等。
三、
報名時間:
97年6月2日
(星期一)起至
6月4日
(星期三)止,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
四、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本人親自辦理或委託他人代辦,不受理通訊報名。
五、
報名地點:臺北市仁愛路一段一號四樓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臨床藥學研究所辦公室(408室)
六、
報名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且具有中華民國藥師證書者。
(一)
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臨床藥學研究所或藥學研究所醫院藥學(臨床藥學)組畢業,具碩士學位。
(二)
具教育部認定國內外大學之Pharm. D.學位。
(三)
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藥學系畢業,具學士學位且擁有五年以上醫學中心臨床藥學實務經驗。
七、
錄取名額:二名
八、
報名手續: (一) 驗證考生資格:
I.
具碩士或Pharm. D.學位者,繳驗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繳驗學生證。
II.
獲學士學位者,繳驗學位證書。另需繳交服務五年以上醫學中心臨床藥學相關工作之經歷證明。
III.
繳驗中華民國藥師證書。
(二)
繳交報名資料:
請將報名應繳交之資料依下列順序夾妥。凡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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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表:各項資料務請以正楷填寫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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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證書或學生證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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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年資證明書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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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本人最近二個月內二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二張,一張貼於報名表上,另一張背面填寫姓名,夾於報名表左上角,以備製作准考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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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或/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各四份(至少有一份須為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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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論文或發表之著作各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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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信二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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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計劃書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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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歷表四份
(三)
學經歷以外特殊表現或獲表揚之事蹟四份。
(四)
經審查驗證證件及資料並繳交相關資料後,繳交報名費,並於報名現場領取「准考證」。
*如因不克親自辦理者,須填妥委託書託人攜帶報名所需之資料代為辦理(報名表各欄資料,應親自填寫)。
九、
報名費:新台幣3,000元,於報名時以現金繳交。
十、
甄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一)
甄試地點:台北市仁愛路一段一號五樓504討論室
(二)
口試時間:
97年6月17日
(星期二)上午9時起
(口試當天請攜帶身份證件及准考證,準時至應考地點報到)
十一、
甄試項目:
(一)
審查:就所繳交之資料審查。佔總成績比例25%。
(二)
口試:佔總成績比例75%。(以英文進行口試,請事先準備十分鐘的研修計畫內容報告)
十二、
放榜:錄取名單於
97年7月4日
公告於醫學院臨床藥學研究所網頁,並以掛號信函寄發錄取通知各錄取研修人員。
十三、
錄取規定: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十四、
報到:經公告錄取之研修人員應依錄取通知所示時間、地點前來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到者、視同放棄資格。
十五、
注意事項
(一)
經報名後,不論錄取與否,報名資料及報名費概不退還。
(二)
錄取之研修人員,如經發現報考資格不符規定或所繳證件有偽造、假借、塗改等情形,即取消資格或中止研修契約,且不發給任何有關研修之證明。
(三)
錄取研修人員無法於報到時繳交碩士或Pharm. D.學位證書,則註銷其研修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