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景康盃攝影比賽
一、主 旨:透過鏡頭,展現出地球之風華與魅力,進而喚起大眾對地球之保護及重視。
二、辦理單位:財團法人中華景康藥學基金會。
三、參賽資格:全國愛好攝影藥師、藥學相關背景專業人士及台大藥學校友。
四、攝影主題:以「地球之愛」為主題,凡人文、產業、地理景觀、生態、民俗風情、名勝古蹟之題材等皆可。
五、作品規格: 1.傳統或高階數位相機拍攝之作品數位相機拍攝皆可,原始檔案大小約為
1m
b以上之jpg(high quality)或tiff檔,不得插點加大檔,不得使用任何影像軟體做影像合成、修改。
2. 沖洗成6×8吋之黑白或彩色照片參賽、不得裝裱、格放、電腦合成與加色。
六、參賽件數:1.參賽件數不限,並同時繳交原始照片之數位檔案,未繳交數位檔案者,全部不予評審。
2.參賽作品不得冒充、疊片、拷貝、且不得為已發表作品及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作品。
3.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留底。
七、收件日期:
98年5月1日
起至8月31日前寄達為準。
八、收件地點:1.參賽作品請親送或郵寄到 100台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一號12樓1218室 財團法人中華景康藥學基金會收。
2.郵寄作品一律以「掛號」方式辦理。
3.若有其他疑問請電洽中華景康藥學基金會 電話:02-2936-3910 傳真:02-2351-2653。
九、評審方式:意念及主題表達(20%)、創意(20%)、技巧(20%)、構圖(20%)、光影(20%)。
十、獎勵辦法:金牌獎一名,獎金一萬元。
銀牌獎二名,獎金五千元。
銅牌獎三名,獎金二千元。
優選獎六名,獎金五百元。
十一、得獎公佈:凡經入選者,將有機會刊登在景康2010年曆。並以電話通知得獎人,或在網址:http://www.ckf.org.tw 公佈得獎名單。
十二、著作權說明:
1.經公告得獎且頒發獎金之攝影著作,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除本次比賽之獎金外將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讓與財團法人中華景康藥學基金會,由其自己或授權他人不限時間、地點、次數或方式之自由利用,並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2.經公告入選且頒發獎狀之攝影著作(入選優作),其原始檔案著作權仍屬本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將該著作之著作權授權財團法人中華景康藥學基金會,同意財團法人中華景康藥學基金會得無償自由利用,不限時間、地點、次數或方式之利用,且得授權第三人使用,不另致酬,並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